11月8日-9日,山东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暨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在山东科技大学召开。来自台湾中兴大学、山东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青岛大学等省内20多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来自法院、海关、律师事务所等机构的学者和司法实务界代表参加该次会议。8日上午,大会开幕式上,山东科技大学副校长陈维健致欢迎辞。山东省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明珠宣读省法学会贺信。台湾中兴大学法政学院院长高玉泉、山东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暨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会长、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平华,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院长李光禄分别发言。
我院法学系教师董金鑫博士应邀参加本次年会,并在8日上午作专题报告,其报告的题目是《论记名提单凭单放货要求的直接适用》。该文系山东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历年参会中唯一的有关海事国际私法的论文。它从我国司法实践出发,认为记名提单下的凭单放货要求只具有部分强制性,不满足直接适用的法判断标准,为法院今后合理作出的判决提供参考,获得了与会者的一致好评。
本次会议有助于提高我院法学系与省内国际法理论和实务部门的交流合作,为进一步开展国际能源法律问题的研究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