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9日至8月10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学院法正力量实践队继实地调查计生委后进一步展开调研活动进行电话采访青岛市各养老院。
实践队员们在最初进行电话采访时,部分受访人在被问及“是否接受失独者入住养老院?”等问题时往往采取回避态度,更有甚者直接挂掉了队员们的电话。之后队员们不得不改变采访方式,以老人亲属的身份去咨询养老院的有关事项。一位受访者说道“目前我们是不接受失独者的,因为老人入住养老院时需要亲属来为其作担保,而这种失去亲属的老人至少在我们这里还没有政策去接受他们入住。”而其他受访者大多也是如此说法,仅有少部分受访人谈到接受失独者入住,而在队员们问到“失独者入住养老院的人数多吗?”诸如此类的问题时皆回应人数很少。
据了解,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第二十六条规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2013年卫计委发布的《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也提出对于计划生育的特殊困难家庭里的老年人优先入住养老院。但从实践队采访的结果上来看,很明显还有很多失独者受困无法入住养老院,也不排除还有大部分失独者尚未走出伤痛不愿在养老院养老的可能。
采访结束后,队员吴乐瑶说:“在当前社会中,法律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等都不是特别完善,而制度实施的结果也不能尽如人意,就失独家庭的问题而言,这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但是我们做这个社会实践就是想通过我们这一小部分的力量去呼吁更多的人集成大部分的力量去帮助失独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