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双百计划” 实现互惠共赢

发布时间:2014-03-18 作者:秦勇 摄影: 审核:解忠刚 浏览次数:254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和《省委政法委 省教育厅关于全省部分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百计划”工作实施意见》,我省启动了部分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百计划”。

3月13日上午,我校副校长李兆敏在文学院、人事处、教务处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在行政办公楼接待室接见了来校兼职的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于瑞军。李兆敏校长对于瑞军庭长到校兼职表示欢迎。双方一致认为“双百计划”为全省法律工作者搭建了深入实际、开阔视野、吸取营养、提高水平的平台,对推动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深度对接有着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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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文学院院长王书亭、党委书记张永宁、法学系主任秦勇与于瑞军庭长在文学院接待室进行了会谈。王书亭院长对于庭长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在学院接待室向于瑞军庭长颁发了“特聘教授”证书。

据悉,于瑞军庭长将在文学院任兼职教师一年,为我院法学专业学生讲授法律实务类课程。同时,作为高校到实务部门挂职的首批人员之一,我院法学系穆丽霞教授已于前期到黄岛区法院挂职,任法院院长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