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发〔2013〕3号
关于印发《文学院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结合我院实际,为合理设置教学管理及辅助机构,构建高效、统一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学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特制定《文学院机构设置方案》,现予印发执行。
附件:《文学院机构设置方案》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学院
二○一三年五月七日
主题词:机构设置 方案 通知
抄报:校领导 相关部处
文学院办公室 2013年5月7日印
附件
文学院机构设置方案
根据新的方针、目标和任务,学院本着“确保主体,突出重点,优化配置,打造特色”的原则和理念,重新对学院下设机构进行调整,以便为未来进一步深化改革打造平台,预留空间。
一、 保留机构
为确保学院本科专业教学的主体地位不动摇,学院日常管理工作能够和学校设置机构有效对接,学院原设各本科专业教学系建制不变,原设各党政管理机构总体不变。具体为:
一) 教学机构
英语语言文学系
俄语语言文学系
法学系
汉语言文学系
音乐系
美术系
二) 党、政管理机构
学生党总支
院工会委员会
共青团委员会
学院办公室(分设:行政办公室、教学科研办公室)
学生工作办公室
文科实验中心
对外服务中心
三) 咨询机构
教授委员会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二、 裁撤机构
基于新的办学和管理理念,对于学院原有机构中不符合新形势、新要求的相关机构进行裁撤。其相关职能并入新设机构,并进行相关优化。具体裁撤机构如下:
大学英语一系
大学英语二系
应用外语系
研究生教学部
三、 增设机构
根据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层次化、技能化、专业化”的基本思路和理念,依据国家和学校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的相关政策,并根据学校加强教师和教学评价的相关精神,文学院在裁撤原有相关机构的基础上,增设如下机构:
大学英语教学中心
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教师及教学评价委员会
为了保证全校大学英语教学秩序和学院研究生教学秩序不会受到机构改革的过大冲击,两个中心的成立皆采用过渡方案,且原设机构皆工作到本学期末:
1. 大学英语教学中心过渡方案
大学英语教学中心成立后,依据“层次化、技能化、专业化”的基本思路和理念,下属机构按功能划分为三大模块:
但因为2013版大学英语培养方案只是一个过渡方案,不可能使“层次化、技能化、专业化”教学理念一步到位,因此,为方便教学管理,在机构设置上暂不能按上述功能化模块设置,可采用原“大学英语一系 + 大学英语二系 + 应用外语系(本科部分)”的过渡性机构设置方案,直至新的培养方案出台。
2. 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过渡方案
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成立后,下属机构按照功能划分为两大隶属模块:
但由于现有机构均须工作至本学期末,所以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期末之前仍采用“研究生教学部+ 应用外语系(研究生部分)”的过渡性方案。
为了方便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全局工作的协调整合,确保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成功和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顺利进行,新成立的大学英语教学中心和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由分管相关工作的副院长兼任中心主任。
教师及教学评价委员会是根据学校成立的教师与教学评价机构而设立的相关对口机构,隶属于分管教学的副院长领导,是学院教授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并行机构,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对接和完成学院相关教师教学效果评价、认定、督导工作。
四、 待定机构
除上述机构外,学院还有4个原设研究机构:吕剧文化研究所、中西方语言文化研究中心、能源法律政策研究中心和现代教育技术研究中心。上述机构自设立以来,主要暴露出两个方面的问题:1)机构名称虚、空、大,未能做到实体化运作;2)机构间开展工作的程度不尽相同,有些机构基本没有开展任何工作,占用了学院的资源,整体运行情况不令人满意。
鉴于以上情况,现将上述机构列为本次机构调整的待定机构,待机构负责人完成相关述职报告以后,由学院决定是否保留或增设其他机构。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学院
二○一三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