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号关于印发《文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试行)》、《文学院班主任考核细则(试行)》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20 作者: 摄影: 审核:王元飞 浏览次数:88

文学院发2011〕07

关于印发《文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试行)》、《文学院班主任考核细则(试行)》文件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修订)》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我院的学生工作,促进整体学风建设,经学院研究决定实行班主任制度,原则上每个本科专业、年级配备一名班主任。

班主任是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第一线的骨干力量,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具有指导学生、关心学生的职责。班主任的中心工作是抓好所带班级的学风、班风建设,并协助辅导员做好大学生的教育、管理、服务、党建、就业、毕业等各项工作。

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班主任工作,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管理和考核,学院同时出台《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学院班主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学院本科生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试行)》,望各单位按照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认真执行。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学院班主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学院班主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学院本科生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试行)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学院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1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学院

班主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栾述文  张永宁

副组长:杨武成  陈效新  

成  员:冯晓梅  张英莉  王新博  孙大满  郭月琴   

   秦  勇  魏学宝  吴晨晖  李宝玺  梅  琳   

 赵振华

 

附件2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学院班主任工作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广大教师在学生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良好氛围,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修订)》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班主任是负责学生学业发展的指导教师,是协助辅导员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事务管理的兼职学生工作人员,是我院学生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担任班主任,是广大教师教书育人应尽的责任。班主任应对学生发挥思想引导、学习督导、生活辅导、就业指导和心理疏导的积极作用。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三条 具有过硬的思想素质,拥护党的教育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 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善于把指导学生的专业学习与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有效结合。

第五条 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热爱学生工作,身心健康,为人师表,作风正派。

第三章    选聘与任用

第六条 每个本科生班级配备一名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班主任。

第七条 鼓励班主任带满一届(从初次接手至学生毕业),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因特殊原因中途需变更者,应提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第八条 班主任的聘任在院班主任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各系室推荐,聘任情况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及备案。

第四章    职责与要求

第九条 贯彻引导学生“以学习为中心,走全面发展之路”的学生工作方针,指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大学阶段的学习规律和方法。

第十条 指导并参与学生的班级活动和会议,在学习和专业思想方面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并对学风建设、班级建设提出指导性、建设性意见。

第十一条 指导班级制订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和学习目标,做好每学期的工作总结;了解学生课堂学习状况,与任课老师保持联系,及时协调教与学的关系。

第十二条 全面了解所带班级学生的基本信息,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业状况,指导学生在学业和就业等方面合理规划与发展。经常与学生接触、谈心,参加班级各种活动。每学期至少到学生宿舍走访10次;每学期随班听课,每门必修课不少于一次;每学期与学生个别谈话次数应不少于所带学生人数的1/3;每学期要针对本班学生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至少上两次班主任指导课,指导班级工作。

第十三条 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和组织学生开展科研和学术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第十四条 工作中及时和辅导员交换意见,密切配合,共同解决学生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班主任工作例会及学习培训、工作研讨等活动,每学期至少向院(系)主管领导汇报两次工作。对学生的状况和工作情况认真作好记录;每学期开始和结束要写出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按时交到学院和专业系。

第十五条 班主任因出差或其它原因离开学校(超过10天),应向院(系)主管领导请假。

第五章    管理与考核

第十五条 班主任的日常管理和培训由院班主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院班主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班主任工作的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和考核评比等工作,其日常工作由学院党委副书记负责,系主任负责本系班主任的管理工作。我院将定期召开班主任的工作会议,研究情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第十六条 班主任工作每学年考核一次,学院班主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考核措施、成立考核小组,通过座谈会、个别访谈、检查工作记录、考察实际表现和认定班级建设效果等形式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于考核不合格者,各院部要及时终止其班主任工作,并及时配备新的班主任。

第十八条 学院每年集中对优秀班主任进行评比、表彰。

第十九条 在职称评聘或职务晋升方面,优秀班主任优先考虑。专任教师在晋升高一级职称时,要有1年以上担任班主任等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经历,且考核合格。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1年10月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文学院班主任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附件3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学院本科生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文学院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实现“依法治校”、“建设学习型学院”的发展目标,并进一步明确班主任的工作职责,加强考核、鼓励先进,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内容

项目

考核要点

得分

(25分)

立场坚定,政治觉悟高;

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爱岗敬业,公道正派;

顾全大局,热爱学生工作。

(25分)

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目标

主动学习学生教育管理业务理论;

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顺利组织学生开展活动;

对所带班级的班级建设提出了指导性、建设性的意见;

准确了解学生课堂学习状况,与任课老师及时保持联系;

优良学风班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25分)

责任心强,及时发现并解决学生中存在的问题;

积极参与学生的班级活动和会议;

积极研究探索新时期学生工作;

热爱学生工作,经常与专职学生工作者和任课教师沟通;

了解班级学生状况,遇到问题不推诿,处理得当。

(25分)

认真做好学工作,参与学生党、团组织建设;

顺利完成所负责学生的各项工作;

所负责的学生具有良好的精神面貌,班风、学风好;

所带学生各类专项活动及比赛的获奖情况好;

任期内撰写1篇以上关于学生工作方面的文章。

总分

折合成百分制得分

二、考核办法

1、班主任工作由学院班主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学院负责审核。其中学院考核占50%,学生评价占50%。

2、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由于班主任原因,班级出现重大事件(如考试出现群体作弊),学生违纪行为受到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2)所带学生班级欠10学分以上人数超过班级总人数10%以上;

(3)所带学生班级学期必修课平均及格率低于90%;

(4)班主任参加班级工作和会议缺勤在1/3以上。

3、每学年考核一次。

三、工作补贴

每位班主任所带班级数一般为1-3个。根据相关要求,给予一定的劳动补贴。